| 发布机构 | 科技部 | ||
| 文件号 | 制发日期 | 2025-12-05 | |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政策研究,强化决策支撑能力和水平,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1.增强科技政策体系完整性、有效性、协同性的机制与路径研究(拟支持两家单位并行研究,每家单位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政策层级、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政策过程等多个层面或维度,对增强科技政策完整性有效性协同性的基本理论进行详细阐述。全面回顾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增强科技政策的完整性有效性协同性所做的有益探索,对科技政策的实施成效和影响进行评析,剖析当前科技政策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和制约因素(除国家层面政策分析外,选取1-2个省级行政区域进行案例分析)。聚焦科技强国建设要求,研究提出新时期科技政策体系框架、内容、建设思路和主要措施,以及加强科技政策完整性有效性协同性的工作机制和关键路径。
成果形式:提交增强科技政策体系完整性、有效性、协同性的机制与路径研究报告(含摘要、地方案例及相关政策数据等)。
2.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研究(拟支持两家单位并行研究,每家单位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研究制约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加强科教协同育人,完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产学研融合用人,依托重大任务、重大平台造就更多高层次人才,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深化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强化教育科技人才评价联动,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研究提出一体发展的思路目标、政策举措建议。
成果形式:提交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研究报告。
3.未来产业科技创新特征与政策优化研究(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聚焦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未来产业,分析共性科技创新规律、产业发展现状和个性特征,研究梳理不同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政策障碍,趋势、产业组织模式,总结我国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和问题,提出精准支持未来产业科技创新政策优化建议。
成果形式:提交未来产业科技创新特征与政策优化研究报告(含摘要、案例以及相关科技、产业和政策数据)。
4.与科技强国相适应的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聚焦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目标,对照科技强国的主要特征,研究与科技强国相适应的国家创新体系概念,梳理我国体系发展历史脉络,分析国家创新体系架构的基本构成、动态功能及其发展变化,总结主要创新型国家创新体系现状与趋势,对照新形势新使命分析我国进一步健全国家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建设目标、实施路径和主要任务,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提供体系化能力支撑。
成果形式:提交与科技强国相适应的国家创新体系研究报告。
5.人工智能驱动科研范式变革背景下科技治理模式研究(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前瞻性分析人工智能驱动的科研范式变革对科技创新组织模式、资源配置、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的影响,分析主要创新型国家适应人工智能的科技治理方式新变化,研判未来与之相适应的科研组织和管理模式演变方向与趋势,推动构建与“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相适应的科技治理体系。
成果形式:提交人工智能驱动科研范式变革背景下科技治理模式研究报告。
6.区域科技创新空间格局发展态势研究(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跟踪分析我国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空间态势,如创新型城市群、科创走廊、科技创新带等,凝练各地方科技创新空间格局与特色亮点,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政策举措。
成果形式:提交区域科技创新空间格局发展态势研究报告。
7.跨地域协同创新问题研究(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的部署要求,以东北三省一区等为例,研究推进跨行政区域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支持政策、工作举措以及进展成效,汇总形成好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原因,对进一步推进跨区域协同创新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成果形式:提交跨地域协同创新问题研究报告。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精力,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课题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科技政策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附后)。申报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戴海涛,邮编100038)。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科技部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需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必须事先书面征得科技部相关司局同意。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二)课题承担单位应按规范开题、结题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全本、研究报告简写本、研究专报等,5份正式报告、报告简本及研究专报,1份电子文档)。
(三)课题研究应坚持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立足支撑国家创新体系、科技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决策工作,避免纯理论研究。
(四)课题执行期间,课题组成员需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经科技部相关司局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课题研究相关信息。
(五)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课题验收时,承担单位应提供课题任务执行财务决算表。
联系方式:010-58884541,588842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