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5月13日,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做出了一项关键性判决:
由三名联邦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一致裁定,美国环境保护署(EPA)于2024年出台的十溴二苯醚(decaBDE)限制规则存在严重法律漏洞,其豁免回收、固废和废水等关键领域进一步监管的决定“缺乏实质性证据支持”。
法院正式宣布批准原告(环保组织与尤罗克部落)的审查请求,将该规则发回(Remand)EPA重新制定。
一、十溴二苯醚
十溴二苯醚(decaBDE)是一种曾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家电、汽车和航空零部件的添加型溴系阻燃剂。
科学证据表明,它是一种极具危险性的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化学品,不仅严重损害人类的免疫、生殖、神经和内分泌系统,还具有明确的致癌性。
由于其极难降解且会在食物链中层层富集,国会早在2016年通过《劳滕伯格化学品安全法》(TSCA第6(h)条)时,就命令EPA对其采取“加快行动”进行严厉管制。
然而,该物质的监管在过去五年中引发了环境组织、原住民部落与工业界之间的多轮法律诉讼。
五年监管博弈:关键时间线
2021年1月6日:EPA正式发布了第一版2021最终规则;
2021年3月19日:由于不满2021版规则中留下的诸多产业豁免“漏洞”。Earthjustice代表阿拉斯加社区反毒物组织、印第安尤罗克部落等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6月23日: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批准了EPA的“自愿发回重审”请求。EPA承认由于政权更迭和公众质疑,规则需要回炉重新评估,法院宣布将起诉暂时搁置;
2024年11月19日:在历经两年的重修和草案意见征集后,EPA正式推出了2024修订版规则。该版本增设了0.1%的非故意添加阈值,限制水体排放,但其在文件中明确重申:豁免对塑料回收利用、固体垃圾填埋处理以及污水污泥中decaBDE的规管。
2024年12月12日:面对EPA在塑料回收行业(导致致癌阻燃剂大量流入黑塑料厨房着色用具和儿童玩具)以及原住民生态污染上的“不作为”,Earthjustice带领联合原告再次向法院递交诉状,控告2024版新规依然违法。
2026年5月13日: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做出最终判决,裁定原告(环保组织与尤罗克部落)胜诉。法院明确指出,EPA豁免监管废水、回收及固体废物的行为“缺乏实质性证据支持”,下令将规则再次发回(Remand)EPA重做。
二、判决影响
此次法院判决,虽然案件被发回重审,但法院采用了“发回但不撤销”的原则。
这意味着在EPA出台更严格的新规前,2024年的现有管制版本在当前依然有效,企业仍需遵守现有的制造、加工和商业分销禁令以及分阶段禁用等合规要求。
此前,EPA在2024年修订版规则中,曾以“环境低浓度暴露、监管成本过高”为由,豁免了固体废物、废水排放及污水污泥等领域对decaBDE的监管责任。
然而,随着新判决的落地,EPA大概率将收紧废水排放监管,并对回收材料循环利用及固废填埋提出硬性的合规要求。
这些预期新增的合规要求,一方面将加重EPA自身的行政监管负担;另一方面,由于直接拉高了企业的供应链合规成本,EPA也将面临来自产业界的巨大压力。
如何在维护公众健康与平衡经济代价之间找到平衡点,是EPA接下来必须面对的重大行政挑战。
三、全球监管
目前,十溴二苯醚已被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的全面消除清单。
欧盟已在2019年的欧盟POPs法规((EU) 2019/1021)中对其设置生产、使用和投放市场的禁令,以及为相关产品非有意添加和回收材料设置了严格的限值标准;中国生态环境部等部门也在《新污染物控制行动方案》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对十溴二苯醚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贸易实施了全面淘汰。
随着全球禁令网络收紧,十溴二苯醚退出历史舞台已成定局。然而,由塑料废料回收、填埋等废弃物处理衍生出的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正成为全球化工供应链和各国环保监管无法回避的次生挑战。
四、建议
鉴于当前日趋严格的监管大势,建议相关企业关注现有合规要求,紧跟规则修订进程,并根据自身在供应链中的位置采取差异化应对策略:
输美成品企业(电子电器、家电、汽车及零部件等):注意根据进口商要求提供产品“无十溴二苯醚”的证明;同时,应强化供应链源头管控,全面推进技术替代以实现“去十溴二苯醚”,积极顺应全球对该物质的淘汰趋势。
美国回收再生企业(塑料回收、固废处理、改性塑料等行业):需密切关注后续关于废水排放限制、回收材料循环限制以及固体废物填埋的规则修订草案。建议企业充分利用公众意见征集期积极提交反馈意见,争取合理的行业过渡期或技术豁免,以最大程度降低最终规则落地对产业供应链造成的冲击。
附:十溴二苯醚(decaBDE)美国现行管控核心要求速查表
注:基于“发回但不撤销”原则,以下法规要求当前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企业需继续执行:
1. 核心禁止行为与限制
全面禁用:
2021年3月8日起,禁止制造和加工decaBDE及其制品。
2022年1月6日起,禁止商业分销decaBDE及其制品。
水体排放限制:
2025年1月21日起,严禁在制造、加工和分销过程中向水体排放decaBDE。
豁免条件:
若非故意添加,且产品中decaBDE的重量浓度低于 0.1%,则不受此禁用限制。
2. 特定用途的过渡期(分阶段禁用)
在以下日期后,彻底禁止相关用途的制造、加工或分销:
酒店窗帘:2022年7月6日起。
核电站电线电缆:2023年1月6日起(其服务寿命结束后全面禁用)。
航空航天器新零件:2024年1月8日起(服务寿命结束后,严禁进口/加工/分销含该物质的老旧航天器及更换件)。
机动车更换零部件:车辆服务寿命结束或2036年(以较早者为准)之后。
塑料运输托盘:2021年3月8日前制造的存量托盘,在其服务寿命结束后禁止分销。
3. 塑料回收豁免
允许对含有decaBDE的旧塑料进行回收利用及分销,前提是:在回收或再制造过程中不得添加新的decaBDE。
4. 工作场所防护要求(2025年1月21日起生效)
涉及decaBDE制造和加工的工作场所(部分豁免情况除外)必须执行:
划分受控区域:限制人员进入,明确区域边界。
呼吸防护:强制提供并佩戴呼吸器,防护级别至少等同于NIOSH批准的N95口罩(APF 10)。
皮肤防护:强制穿戴耐化学品防渗透手套及防护服。
人员培训:上岗前必须培训,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再培训。
警示标识:回收含该物质塑料托盘的受控区域入口,必须张贴多语言警示牌。
5. 记录保持与出口通知
记录保存: 相关企业必须保存日常业务记录(如发票、提单),记录中须包含合规声明,保存期限为5年,以备EPA检查。
出口通知: 出口用于核能发电设施的含decaBDE电线电缆时,必须根据TSCA第12(b) 条向EPA提交出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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