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一项实施决定,为一次性塑料饮料瓶中化学回收PET含量的计算、验证与报告确立了统一规则。该决定是对《一次性塑料指令》(SUPD)的重要补充,旨在为化学回收技术提供明确的监管框架,将于7月20日生效。
此次实施决定的核心是引入全面的质量平衡核算体系。该体系规定了化学回收过程中再生原料的追踪方式,以及如何在多个产出物之间分配再生材料份额。由于化学回收常从同一输入流中产生多种终端产品,质量平衡法确保再生含量声明能真实反映进入工艺的合格废弃物数量。
欧盟委员会采纳了“燃料排除法”。根据这一方法,任何转化为燃料或用于能源回收的塑料废弃物,以及加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均不得计入再生含量。这一原则与欧盟废物框架指令中关于回收的定义保持一致。质量平衡核算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针对每个工厂单独计算,不得在不同工厂或公司之间转移。
不过,实施决定明确,在2027年11月21日之前,源自非欧盟国家的化学回收PET不得计入瓶子最低再生含量目标。这一过渡期与欧盟废物运输条例的评估周期相衔接。初期阶段,仅有欧盟成员国和欧洲经济区国家境内生产的化学回收塑料有资格计入再生含量目标。从2027年11月21日起,源自经合组织国家的化学回收塑料也将获得资格。
新规要求在整个供应链中引入核查机制。化学回收运营中最复杂的技术环节将接受强制性年度第三方审计。该独立监督机制旨在维护数据准确性,同时将企业和国家监管机构的行政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此外,新框架要求应用化学可追溯性系统,确保分配给最终产品的再生材料数量不超过实际可纳入生产的合格再生原料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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