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
文件号 | 苏科高发〔2025〕107号 | 制发日期 | 2025-05-21 |
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5年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原则
1. 聚焦战略需求。重点围绕新兴产业领域和未来产业领域,聚焦急需突破的技术瓶颈、产业技术的迭代方向,整合创新资源、集中优势力量进行布局,贯通产学研用创新链条,提升科技创新组织化程度。
2. 遵循市场机制。立足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鼓励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充分激发各方协同创新活力,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
3. 健全运行模式。鼓励建立由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理事长的理事会,高效协调创新资源配置,合理分配成果转化收益。支持选聘首席专家,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相关技术决策提供咨询,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尽快成势见效。
4. 支持区域联动。鼓励依托长三角地区科教、产业资源和创新协同发展优势,跨地区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开展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具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攻关,协同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二、组建条件
(一)牵头单位基本条件
1. 企业牵头组建的,重点支持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发展需求提出技术攻关方向,整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打造创新标杆,带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龙头企业原则上2024年销售收入应在10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独角兽企业原则上2024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
2. 牵头单位为重大科技平台的,重点支持国家或省实验室、国家或省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或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能够基于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基础前沿技术攻关需求,开放共享创新资源,聚合产学研优势力量,集聚高校院所、企业等多方主体,通过资源导入、任务延伸、目标升级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
(二)参与单位基本条件
1. 参与单位包括产业链内行业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平台或其他组织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原则上应包含高校或科研院所。
2. 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应具备较强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能够与其他成员单位形成创新优势互补,并围绕攻关方向和目标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高校、院所或重大科技平台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应拥有在本领域原始创新能力较强的研究团队,具备相对稳定的人员梯队和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
3. 鼓励概念验证、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金融等机构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概念验证机构作为成员单位的,应拥有专业化服务团队,具备为创新联合体协同攻关成果提供原理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成员单位的,应具有相关资质,并拥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成果转移转化机构作为成员单位的,应具有专业技术经理人队伍,能够为创新联合体协同攻关成果精确匹配各类市场资源;科技金融机构作为成员单位的,应具有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服务和融资服务的丰富经验。
三、工作要求
1. 实行限额推荐。原则上各设区市限5个推荐名额,同一单位限牵头申报一个。
2. 提交推荐材料。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编制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凝练重大联合攻关任务,设定中长期战略目标,并与参与单位签署共建协议,明确责任落实、协同攻关、决策运行、资金筹措、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等合作机制,保障各成员单位合法权益。填写《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申请书》,连同共建协议一并提交设区市科技局审核。
3. 压实主体责任。实行无纸化申报,纸质材料留存备查。电子版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专家评审的依据,企业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杜绝错报、漏报材料的情况。
4. 地方审核推荐。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把关,就创新联合体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方面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坚持“好中选优”,遴选推荐“优势突出、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联合体。
5. 加强监督管理。已建设的省创新联合体应报送上年度运行情况自评报告,主要包括:战略目标实施和重大项目任务执行情况、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情况、人员团队建设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情况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等。
各设区市科技局将已建设省创新联合体自评报告、本年度拟推荐创新联合体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印盖章后扫描),于7月15日前报送至委托单位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戴军、张逍越
联系电话:025-83359254、57715164
联 系 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汪雯、吴倩雯
联系电话:025-85485971、85485928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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