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这一批复为江苏自贸试验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标志着该领域迎来系统集成改革的重磅政策支持。
批复明确,《方案》实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制度创新为核心,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探索,目标是将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和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发展高地。
批复指出,江苏省人民政府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方案,加快推进落实,加强协同监管,防控重点领域风险,确保《方案》目标任务达成。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给予支持、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助力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商务部则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改革任务落地,重大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
江苏生物医药产业门类齐全,上下游配套能力强劲。此次《方案》聚焦生物医药研发制造、流通使用全产业链条,以及要素保障、安全保障等重点环节,提出5个方面共18项重点任务。在支持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研发创新、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业扩大开放、促进研发用物品通关便利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含金量极高的改革举措。
近年来,江苏自贸试验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产值占全省近半。南京、苏州、连云港片区所在产业园区均入选全国生物医药产业园50强,其中苏州片区所在的苏州工业园区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第一方阵,产业竞争力连续三年位居全国首位。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相继落户。2024年,江苏获批13个1类创新药,其中8个来自自贸试验区。此次国务院批复的《方案》,将有力推动江苏生物医药全产业链的开放创新,为其在生物医药领域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明确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