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建设进入全面深化阶段,更给作为高耗能、高排放典型领域的石化化工行业带来了深远影响。在行业尚未完全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关键窗口期,《意见》清晰勾勒出未来低碳转型的路径框架、市场规则与竞争格局,为化工园区及入驻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作为石化化工行业的从业者,唯有精准把握政策要义、提前布局转型策略,方能在“碳约束”时代抢占发展先机。
紧盯碳市场扩围节奏,筑牢转型前置基础
碳市场的全面覆盖是《意见》确立的核心目标之一,其明确提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需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这一时间表为石化化工行业的纳入进程划定了明确边界,从业者要密切关注行业纳入的具体时间节点,以及不同阶段的政策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从当前碳市场建设进程来看,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已率先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交易规则与监管体系。而生态环境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已将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纳入监管视野,明确要求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需严格开展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为这些行业企业逐步纳入碳市场积累了数据基础。
对从业者而言,需重点关注三个维度的动态:一是行业纳入的具体时间节点,结合《意见》“2027年前覆盖”的要求,预判合成氨、甲醇等排放强度高、数据基础好的子行业是否会优先纳入;二是纳入标准的细化规则,包括排放量核算口径、企业划分标准等核心内容;三是不同阶段的政策衔接要求,避免因对过渡期政策把握不足导致合规风险。提前开展排放数据的系统化梳理、核算体系的自我校验,将成为企业应对碳市场扩围的关键前置动作。
应对配额分配变革,强化碳资产管理能力
配额分配方式的调整是碳市场发挥减排激励作用的核心机制,也是石化化工企业面临的直接挑战。《意见》明确提出,全国碳市场将采用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并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这一变革打破了初期市场“免费配额为主”的惯性,意味着企业获取碳排放权的成本将逐步上升,碳资产已成为与资金、技术同等重要的核心生产要素。
从行业特性来看,石化化工行业产业链长、生产流程复杂,不同细分领域的排放强度差异显著。以合成氨行业为例,其生产过程中不仅产生大量二氧化碳,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也较为突出,而《意见》已明确此类气体将逐步纳入管控范围。这意味着企业的配额核算将从单一二氧化碳向多气体管控延伸,配额管理的复杂度大幅提升。
应对这一变革,企业需构建全流程碳资产管理体系:在生产端,结合历史排放数据与生产计划,制定动态的配额使用方案,通过工艺优化、能效提升等手段减少配额消耗;在交易端,建立专业的碳交易决策机制,结合市场价格波动与企业排放预期,合理开展配额的买入卖出操作,避免高价购配或配额闲置;在战略端,将碳配额成本纳入项目投资评估与产品定价体系,推动“碳成本内部化”。对于化工园区而言,更可探索园区层面的配额统筹管理模式,通过企业间的配额余缺调剂,提高整体配额使用效率,降低园区综合履约成本。
聚焦CCER方法学,打通低碳价值转化通道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连接技术减排与市场收益的关键纽带,而方法学则是CCER交易的“技术通行证”。《意见》特别强调,要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这为石化化工行业挖掘低碳价值提供了明确路径。
CCER方法学并非抽象的技术标准,而是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及减排量核算的实操指南,其核心作用是确保减排量的真实性、可核查性与可比性。对石化化工行业而言,方法学的完善程度直接决定了企业减排投入能否转化为实际收益。2025年8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第三批CCER方法学征求意见稿中,《海上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陆上气田试气放喷气回收利用》等3项涉及石化化工领域的方法学被纳入,这标志着行业传统减排项目的价值逐步得到市场认可。
但从长期发展来看,仅依托现有方法学难以支撑行业深度脱碳需求。从业者需重点发力两大方向:一是聚焦CCUS(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绿氢替代、生物质能利用等深度脱碳技术,推动相关方法学的研制与落地。以CCUS为例,石化化工企业的烟气碳捕集项目具有排放集中、捕集效率高的优势,若能形成成熟的方法学,将大幅提升项目的经济性;二是推动行业特色方法学的标准化升级,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将技术创新和方法学开发嵌入碳资产战略,方能在“碳约束”时代重塑竞争力。
完善能碳监测体系,夯实低碳转型数据根基
准确的碳排放数据是碳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也是企业开展减排工作的基础。《意见》提出实施碳排放核算分类管理,完善基于排放因子法的核算体系,同时探索基于自动监测的碳排放核算。这一要求对石化化工行业尤为重要,因其生产过程涉及多原料、多工艺、多产物,排放源分散且核算难度大,传统人工核算模式已难以满足精准管控需求。
石化化工企业普遍配备了较为完善的自控仪表系统,这为构建自动化排放监测体系提供了良好基础。从业者应以此为依托,推进三大能力建设:一是监测设备的升级改造,在主要排放源安装符合标准的自动监测设备,实现二氧化碳、甲烷等气体排放数据的实时采集;二是核算体系的数字化升级,建立衔接生产数据与排放数据的在线核算平台,通过算法优化提高核算效率与准确性;三是数据管理的全流程规范,从数据采集、传输、核算到报送,建立可追溯的管理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作为行业集聚载体,化工园区的能源系统优化是低碳建设的核心,而这一切都需以精准的能碳数据为支撑。园区层面应重点推进五项工作:
构建多能互补能源系统:整合风能、太阳能、储能、氢能等多种能源形式,形成 “风光储氢” 四位一体的供给体系,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与能源利用效率;
推动冷热能互换利用:建立园区级冷热能输送网络,实现不同企业间的余热、余冷共享,减少各企业自备能源系统的重复建设与能源浪费;
发展分布式能源项目:结合园区厂房屋顶、闲置空间等资源,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提高清洁能源自给率;
搭建智慧能源管理平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实现能源生产、传输、分配、消费全链条的智能化监控与调度,动态优化能源配置;
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按照 “高质高用、低质低用” 原则,将高品位能源用于工艺生产,中低品位能源用于供暖、制冷等环节,最大限度挖掘能源价值。
锚定园区升级要求,打造低碳发展标杆载体
化工园区是石化化工行业低碳转型的关键单元,其转型成效直接决定了行业整体减排目标的实现程度。近年来,政策层面已形成化工园区的系统性规范体系,《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园区绿色低碳的发展导向。
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要求,已认定化工园区需对照《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导则》(HG/T 6312-2024)与《化工园区智慧化评价导则》(HG/T 6313-2024)开展分级评价,实施扩区的化工园区原则上应达到竞争力二级及以上,这是对全国已认定700多家化工园区的分级梳理,将对控制低效低水平发展的化工园区重复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结合工信部《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要求,石化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通过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运行,实现对能耗和碳排放的精准化计量、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决策与可视化呈现,可以持续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有效支撑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和碳排放降低,促进绿色低碳转型。
在此基础上,园区还应推进循环经济体系的深度构建:在产业布局上,按照“上下游协同、物料闭路循环”的原则,引进补链强链项目,减少资源输入与废物排放;在废物利用上,建立园区级固废、废水集中处理中心,推动副产品资源化利用;在生态协同上,探索“园区-周边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的外部协同。
把握政策协同机遇,构建系统转型格局
碳市场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多政策的协同支撑,《意见》的落地并非孤立推进,而是与节能审查、绿色能源、产业升级等政策形成合力,共同构建低碳发展的制度环境。对从业者而言,能否把握政策协同效应,将直接影响转型成本与发展质量。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的实施,提升了行业准入门槛,对于新上项目,不仅要进行能源消费审查,还要进行碳排放评价。从业者在进行项目投资和建设时,要充分考虑政策要求,确保项目符合低碳发展的标准。此外,还要关注碳市场与其他政策,如绿电、绿证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制度衔接,充分利用政策红利,推动企业的低碳发展。
同时,《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石化化工行业进入“碳约束下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行业需以碳市场为核心,通过政策协同、技术创新和管理升级,实现从“被动减排”到“主动创碳”的转型。
碳约束不是发展的枷锁,而是推动行业高质量转型的催化剂。《意见》为石化化工行业指明了转型方向,也带来了深刻的行业洗牌。未来3~5年,化工园区及入驻企业唯有主动拥抱政策变革,以碳市场为核心抓手,通过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循环经济体系构建、数字化碳管理和智慧化建设等系统性重构,成为绿色低碳发展的标杆载体,石化化工行业将最终形成以技术密集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特征的新产业格局。
(作者单位为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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