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 文件号 | 苏工信产业〔2025〕363号 | 制发日期 | 2025-12-02 |
各设区市工信局,各有关工业遗产单位:
根据《江苏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3〕4号),经规定审核程序,确定仪征化纤涤纶一厂旧址等13项为“第三批江苏省工业遗产”,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把握创新源流、弘扬工业精神、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省级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按照《江苏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工业遗产的保护和活化利用,积极利用工业遗产开展产业研学、工业旅游、生产服务等活动,推动工业文化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各设区市工信局要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指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业文化发展氛围,引导制造业企业发挥工业遗产价值,提升创新发展活力,更好赋能“1650”产业体系建设。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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