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六化”建设。各地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创新工作,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加快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我们开设安全生产“六化”建设专栏,分批刊发各地部署推进“六化”建设的思路举措、特色亮点。
南京市
南京市积极贯彻落实省级部署,以“六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为牵引,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全面提升。
强化顶层设计,系统推进落实
市安委办提前谋划,在省级方案征求意见阶段同步启动市级方案编制,确保市“六化”重点任务既全面承接省方案六方面26项举措,又紧密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推进,市安委办清单化分解到部门、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每月调度完成情况。全市应急系统逐条解读,抢抓前2个月关键期,纳入今年高质量考核,推动各板块“摘牌挂帅”创造性落实。
突出创新引领,彰显南京特色
市“六化”重点任务充分融入本地创新实践,方案细化为35条具体举措。“数字化”方面,在全国率先上线试运行“以房管安”信息化系统,推动监管单元由“企业”向“建筑空间”延伸,破解复杂场所监管难题。提出巩固深化街镇应急消防城管“155”一体化机制、推广“宁安服”服务码优化营商环境、运用“宁安晴”应急大模型强化智能分析等举措,在“网格化”“专业化”等方面着力构建务实管用的新路径。
推动多维落地,延伸治理触角
南京市已在危化品、工贸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落地风险分级报告、事故类比排查、应急处置卡等机制。各板块积极响应,秦淮区秦虹街道创新建立“网格安全管家”制度,雨花台区打造“及时雨”智慧消防联动平台,江北新区构建危化品、医药企业安全联盟,浦口区依托公共安全通识读物助力安全教育“全员化”,共同织密“六化”防护网络。
无锡市
无锡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印发《关于健全基层应消工作机制 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六化”建设部署推进会,全面部署20项具体任务。
夯实网格监管,确保巡查“全覆盖、无盲区”
构建“工业网格+消防网格+综合网格”治理架构,将辖区内所有经营主体、住宅小区和村(居)民住宅等纳入网格。发挥基层“5+7+2+N”作用,用好全市75个镇街约2300人的安全监管专门力量,锁定各网格的监管人员和巡查人员。
健全工作体系,确保基层“队伍强、有合力”
明确由党(工)委副书记兼副镇长(副主任)或任党(工)委委员的副镇长(副主任)具体分管,构建安全生产和消防“五位一体”工作体系,实施合成办公,做到“一个领导管、一个部门统、一支队伍干”。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监管人员全覆盖培训,落实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和专职安全员6级晋升制度保障。
拧紧责任链条,确保风险“早识别、快处置”
督促企业在每个班组设置安全员AB角,做实“班前5分钟”,推广从业人员下班走应急通道做法,推动建立行业企业“安全联盟”。出台《“厂中厂”从严管理十五条措施》,针对纺织、化纤等“厂中厂”,确保24小时有人统一协调管理。分类编制简洁明了、精准实用的岗位安全手册。进一步用好“两张清单”,锚定建筑场所,探索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有效增强隐患识别和处置能力。
扬州市
扬州市将安全生产“六化”建设与《扬州市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三年行动方案》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织密安全防控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统筹部署抓落实,筑牢“六化”建设根基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均对“六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印发《扬州市推进安全生产“六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明确70项重点工作任务、128项具体措施、具体任务分工。召开“六化”建设工作调度会,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稳步落实各项要求,同步成立“六化”建设领导小组。
聚焦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实施安监机构与专职消防队联合集中办公、队伍融合,80个乡镇“5+2+2”“3+1+1”模式基本到位。划分6120个综合网格,初步形成“镇-片区-村(社区)-网格”的全覆盖工作体系。对30个尚未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乡街,按3:3:4的比例实现3年内全覆盖。加快所有乡街应急机构实现“五有”标准化建设,明确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任职不少于3年,完善各地专业应急力量配备。推广“AI+风险隐患治理”应用,提升社会面小场所风险精准辨识。
紧扣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逢查必考”,在工业企业试点“下班即演练”做法,全面推行基层人员“1+4”培训体系。优化推广“安全责任体系公示”和佩戴“安全监督员”“消防监督员”臂章做法。加快完成餐饮街区“瓶改管”“气改电”改造。简化员工安全手册图卡,实行“手指口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