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法规(EU) 2025/2455,正式建立了化学品通用数据平台。这为欧盟各机构、机关和成员国收集、共享和再利用化学品相关数据创建了一个中央数字基础设施。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已被指定为该平台的运营商。
通用数据平台旨在集中目前分散在多个欧盟数据库和机构中的化学品相关信息。通过提高数据可访问性、互操作性和重用性,该平台将支持欧盟化学品立法中更一致、更科学的监管决策,同时向公众提供非机密信息。该平台还将作为化学品监测和展望框架的基础,增强欧盟在环境和人类健康领域跟踪化学污染、新兴风险和可持续性相关指标的能力。此外,该平台将整合与研究相关的数据,特别是为履行监管义务而委托的研究通知,以及元数据,使当局能够识别现有研究并减少重复测试。环境和人类监测数据,将成为该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
法规引入了针对新出现的化学风险的预警和行动系统。该系统旨在加强欧盟在早期阶段识别和应对潜在威胁的能力。法规还为出于监管目的委托新科学研究的运营商制定了强制性研究通知要求。
关键日期和实施时间表如下:
该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后生效。
到2026年7月2日,欧盟委员会必须通过一项实施计划,确定要纳入平台的数据集,并制定其整合的时间表。
从2027年11月2日起,委托研究以履行欧盟化学品立法义务的运营商必须将这些研究通知给共同数据平台,以提高透明度并避免重复。
到2029年1月2日,化学品通用数据平台必须完全建立并投入运行,整合所有必需的数据集和服务。
到2032年1月2日,委员会必须对法规进行审查,并评估是否需要修订。
平台建立前生成的所有化学数据必须在2036年1月2日前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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