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零碳工厂建设将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石化化工等行业领域,带动行业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由于零碳工厂是一个新生事物,各方面认识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建设零碳工厂的具体路径、工作进展和实施难度差别较大,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对主要目标采取分阶段培育的方式推进。将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
具体来看,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
近年来我国多地通过发布零碳工厂建设指南、评价指标体系等文件,探索开展(近)零碳工厂试点,已发布百余家(近)零碳工厂名单。有关行业协会、机构等制定实施30余项团体标准,指导行业领域开展零碳工厂对标建设和评价等工作。在石化行业,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在西南地区建成零碳工厂,中国石油首个零碳工厂——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Ⅲ区块零碳先导示范区截至上月底生产零碳原油41万多吨,塔里木油田轮南采油气管理区轮南油气运维中心荣获“零碳工厂”标准试点。但不容忽视的是,在零碳工厂建设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评价要求不统一、关键技术有待验证、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薄弱等问题,亟需加强方向指引和技术指导,激发企业节能降碳内生动力。
对此,《指导意见》提出零碳工厂建设的6条路径,包括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算碳;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源头减碳;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过程脱碳;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带动全产业链协同降碳;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智能控碳;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实现零碳并持续改进。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保障,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高质量推进零碳工厂建设,为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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