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 文件号 | 工信厅科函〔2026〕147号 | 制发日期 | 2026-04-07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体系化推进企业、产品、服务质量工作,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优化质量发展生态,促进一批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升级,形成一批质量沿链传导行业样板,推动一批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培育一批质量公共服务载体,打造一批“中国制造”卓著品牌,为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提供有力支撑。现就做好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实施企业质量提升行动
1.开展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引导和支持产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生命健康安全、与国家战略紧密相关并对区域和产业发展有较强引领作用、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带动性较强和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较强发展潜力、较大质量提升空间的重点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引导企业按照“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梯次路径,渐进式提升质量管理能力。进一步健全评价工作机制,有序扩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队伍,完善质量管理能力配套标准。适时公布质量管理能力高等级企业名单,推动评价结果获得广泛采信。(部科技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
2.实施“质量沿链提升”计划。支持地方聚焦当地优势重点产业链,组织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全链条质量目标和实施路径,沿产业链传递质量要求,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质量联动提升,打造一批产业链质量一致性管控样板。(部科技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
(二)实施质量技术攀升行动
3.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应用。探索采用“企业出题、政府搭台、能者解题”的“揭榜挂帅”攻关模式,凝练质量关键技术需求,研制高水平质量联合体培育遴选工作方案,支持地方组建高水平质量联合体,加快质量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质量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开展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典型经验推广,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部科技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
4.深化人工智能赋能质量提升。组织编制重点行业“人工智能+质量”应用全景图和转型路线图,明确各行业人工智能与质量融合的重点领域、实施步骤和预期目标等,为企业转型提供清晰指引。加快推动优质质量大模型、工业智能体等融合应用,提升质量管控的精准度和效率。(部科技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
(三)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跃升行动
5.开展可靠性“筑基”和“倍增”工程。聚焦装备工业、电子信息行业,强化整机装备和复杂系统可靠性设计,攻关突破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推动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聚焦重点领域编制《产品可靠性提升手册》,引导提升重点产品可靠性。挖掘一批具有带动效应的可靠性提升典型经验。(部科技司、装备一司、装备二司、电子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6.分业施策推动制造业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推动重点行业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分级标准研制,健全质量分级发布机制和采信机制。研制发布原材料产品、测试方法、技术规程等行业标准,推动提高重点材料领域强制性标准要求,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促进原材料产品提质增效。加快建设高水平智能工厂,加强质量精准追溯、质量分析与改进等场景建设。强化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和系统集成创新。推动装备领域重点产品标准布局研究、制修订及应用,提升装备产品质量水平。深化数字化助力消费品“三品”行动,加快轻工产品和医药工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等领域质量监督、质量诚信与追溯体系建设,以需求为导向推出更多高性价比、满足适用性要求的产品,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型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修订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和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一体化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业标准制订、标准宣贯、认证评估等能力建设,加大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完善首版次软件应用激励政策,推动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质量升级。(部科技司、节能司、安全司、原材料司、装备一司、装备二司、消费品司、电子司、信发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信息通信服务质量。推出2026年信息通信暖心服务十件实事,指导企业细化电信业务办理、客服保障能力、个人信息保护等措施,推动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和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保护用户个人数据和财产安全。(部信管局、网安局、各地通信管理局负责)
8.提高通信建设工程质量。落实《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持续提升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工程所需物资抽检工作,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进场材料设备质量管控,强化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和验收管理,加强通信工程质量隐患排查。(部通信司、各地通信管理局负责)
(四)夯实质量技术基础
9.强化标准引领。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善相关标准,力争实现标准迭代与技术迭代同步,推动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以优势产业为重点统筹推进全产业链标准制定,不断巩固质量基础优势。深入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加强标准预研和应用,开展标准技术验证,为加快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健全制造业可靠性标准体系,推动在重点产品强制性标准中增设可靠性指标,以高标准倒逼产品质量升级。(部科技司牵头、部内相关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计量保障。指导行业协会建强计量专业委员会。支持计量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计量技术攻关、高端计量器具和标准物质研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为企业提升精密测量水平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加快突破一批检测装备,推动计量校准仪器仪表产业发展。(部科技司、装备一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开展高端品质认证。鼓励专业机构加强认证技术和服务创新,支持在装备、电子等重点领域推进高端品质认证。加快质量认证数字化发展,强化先进数字技术应用,建立实施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的质量认证制度、评价规则和技术规范。(部科技司、装备一司、装备二司、电子司、信发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质量公共服务效能。加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高水平建设,强化“一站式”综合性质量技术服务。鼓励地方将实验室布局建设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引导实验室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质量公共服务。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布局建设,强化公共服务功能,支撑企业完善质量标准、控制和分析方法,验证工艺参数及过程,促进技术迭代、质量改进和产品升级。(部科技司牵头)
(五)优化质量发展生态
13.支持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组织质量诊断、质量创新、用户体验、专业咨询等质量提升活动,常态化开展经验交流、成果展示、现场观摩以及先进质量标准贯标培训,挖掘一批具有带动效应的质量提升典型经验做法,弘扬卓越质量管理文化。(部科技司牵头,部内相关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质量人才素养。支持地方、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组织开展质量培训,鼓励部属高校、科研院所推进质量相关学科和课程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质量人才。支持建设可靠性实训基地,加强可靠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快培养高层次可靠性人才。健全质量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优化质量人才服务保障措施,壮大质量人才队伍。(部科技司牵头,部内相关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质量发展监测。健全制造业质量监测体系,加强质量发展形势研判跟踪,构建制造业卓越质量指数,建设工业质量大数据平台,开展分地区、分行业质量发展水平动态监测和分析应用,适时发布制造业质量发展报告。(部科技司牵头)
16.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协同开展中央质量、食品安全考核,配合做好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锂电池、光伏组件、民用爆炸物品、无线电发射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检查,强化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引导电商平台开展网购产品质量自我声明,加大抽查力度,增强消费者质量辨别能力。发挥群众质量监督作用,倡导优质优价理念,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部内相关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中国制造”品牌建设行动
17.提升企业品牌建设能力。将质量指标纳入品牌标准,健全制造业品牌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推动品牌建设与质量提升融合发展。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提供品牌创建评估、出海对接等服务,提高企业品牌建设能力和国际化运营能力。(部科技司牵头)
18.培育产业和区域品牌新优势。推动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提质升级,实施国家高新区新赛道培育行动,建设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鼓励经典名企加快开发培育高附加值经典名品精品,加快推进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建设,培育纺织服装卓越品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打造国际一流消费品品牌。(部规划司、科技司、消费品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中国制造”品牌培育推广。支持地方、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品牌建设沙龙、品牌故事展播、品牌场景展演等系列活动,加大品牌建设典型经验推广力度,宣传卓越质量观念,树立优质到优品的理念,营造品牌建设良好氛围,持续提升“中国制造”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部科技司牵头)
二、保障措施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年度安排,强化成效评估,加大政策激励,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形成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强大合力。重要情况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4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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