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 文件号 | 工信厅联企业〔2026〕158号 | 制发日期 | 2026-04-07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深化人才供需精准匹配为导向,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精准对接,助力企业强化人才引育、优化人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名称
2026年“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
二、时间安排
结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本次“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6年4月至6月,第二阶段为2026年10月至12月。
三、服务对象
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重点的中小企业,以2026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高校毕业生。
四、行动内容
(一)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校园活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校招聘活动,各高校加大企业进校招聘开放力度,在场地、日程安排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招聘提供便利,并支持院系结合学科专业、产业领域、毕业生求职意愿等情况,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专场招聘活动。各高校要结合开展“访企拓岗”行动,组织学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学科专业负责人等实地走访进校招聘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围绕企业创新发展、岗位人才需求、学生实习见习、定向人才培养等深入沟通。
(二)强化校企供需对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加强合作,推进双方开展定向人才培养、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合作,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结合本地高校学科专业布局和企业用人需求,积极搭建校企供需对接平台,分区域、分行业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供需对接交流活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动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加线下供需对接交流活动,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岗位调研和人才需求分析,及时向高校反馈人才招聘需求,强化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鼓励各地聚焦产业集群和产业链靶向引才,大力开展重点产业链人才供需对接。
(三)提升就业服务质效。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设立专项行动活动专区,提供线上政策宣传、岗位对接等服务。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促就业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宣传,推动加力落实扩岗补助、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助企优惠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高校要依托校园招聘活动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向企业发放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要认真落实校园招聘“备会制度”,切实提高校园招聘活动实效。鼓励招聘平台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校企开展就业指导、实习推介、岗前培训等公益性就业服务。通过专场宣讲会等方式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招聘推介力度,提升中小企业就业吸引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对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谋划,加强沟通对接,合力推进工作。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动员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高校为线下招聘活动提供招聘场所、展位等服务保障,做好活动宣传、学生组织等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工作覆盖面。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做好相关支撑工作。
(二)提升活动实效。加强与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协同,线上线下紧密衔接,提升对接成功率。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落细落实各项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主动摸底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做好活动预热,提前动员高校和学生广泛参与。要加力岗位挖潜扩容,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和技术改造需求,提前谋划招聘计划、积极注册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并发布岗位需求,挖掘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三)及时反馈总结。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工作总结等,活动期间按要求将活动成果统计表、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并根据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6年4月7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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