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 月 20 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并发布了条例 (EU)2026/859,对 REACH 法规((EC) No 1907/2006)附件 XVII(限制清单)进行了重要修订。
此次修订新增了第 83 项条款,明确将 2,4-二硝基甲苯(2,4-DNT)列入限制物质清单。
该条例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刊登后的第 20 天后生效,其绝大部分限制规定将自 2027 年 5 月 10 日起正式适用。
此举意味着欧盟对 2,4-DNT 的监管在物质“授权”的基础上叠加了对物品的“限制”,重点封堵了含有该物质的进口物品进入欧盟市场的路径,旨在更全面地消除该物质对消费者及专业用户构成的潜在健康风险。
一、2,4-DNT:授权之上再加限制
2,4-二硝基甲苯(2,4-DNT)是一种被归类为 1B 类致癌物的物质,且属于非阈值致癌物,即无法设定安全的衍生无效应水平(DNEL),任何程度的暴露均可能带来健康风险。
早在多年前,该物质就被确认为高关注物质(SVHC),并已列入 REACH 附件 XIV 授权清单。
尽管欧盟内部已停止生产含 2,4-DNT 的物品,但 REACH 的“授权”要求并不适用于进口物品。
这一监管空白使得含有 2,4-DNT 的境外生产物品(如汽车安全系统、耐用品、塑料制品、民用弹药等)仍可合法进入欧盟市场,对消费者及专业用户构成持续的健康隐患。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经评估后认为,消费者及工业场所以外的专业用户在使用物品过程中可能暴露于 2,4-DNT,且风险难以得到充分控制。
为此,ECHA 于 2021 年提交了限制卷宗,并于 2022 年获得了委员会的支持意见。最终,欧盟认为有必要对物品中 2,4-DNT 的市场投放和使用引入限制,确保进口物品与欧盟本土产品执行同样的严格标准。
二、具体限制条款
根据条例 (EU) 2026/859,在 REACH 附件 XVII 中新增第 83 条。

主要限制内容如下:
1??自 2027 年 5 月 10 日起,不得作为物品中的物质,以重量浓度等于或大于 0.1% 的比例,为专业用户或公众投放市场或使用。
2??就本条目而言,“专业用户”系指在工业场所以外操作的任何工人或个体经营者。
3??第 1 款不适用于:
(a) 指令 2014/28/EU 第 2 条第(1)点所定义的爆炸物;
(b) 军用物品;
(c) 供警察或其他安全部队根据国家法律使用的弹药;
(d) 玩具法规 (EU) 2025/2509 范围内的玩具;
(e) 医疗器械法规 (EU) 2017/745 范围内的器械;
(f) 食品接触材料法规 (EC) No 1935/2004 范围内的食品接触物品。
4??以下各项不属于第 3(a) 款的豁免范围:
(a) 指令 2013/29/EU 第 3 条第(1)点所定义的烟火物品;
(b) 弹药。
5??对于在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 (EU) 2018/858 第 3 条第(16)点所定义的机动车辆中投放市场或使用的以下应用,第 1 款的要求应自 2029 年 5 月 11 日起适用:
(a) 用于安全带预紧器和引擎盖执行器的微型气体发生器;
(b) 备件。
6??第 1 款不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第 5 段所述机动车辆:
(a) 在 2027 年 5 月 11 日至 2029 年 5 月 11 日期间投放市场;
(b) 仅在第 5 款(a)点或(b)点列出的应用中含有 2,4-二硝基甲苯。
7??第 1 款不适用于 2027 年 5 月 11 日之前已在欧盟投放市场的物品中的 2,4-二硝基甲苯。
三、合规建议
由于目前欧盟境内 2,4-DNT 已停产,本次新规受冲击最大的是将物品出口至欧盟的非欧盟企业及相关进口商。为此,瑞欧科技建议相关企业:
1. 全面排查供应链
重点排查汽车零部件、塑料包材、耐火材料及电子产品等品类,核实是否仍在使用 2,4-DNT 作为增塑剂或添加剂以及其在物品中的浓度是否达到或超过 0.1% 的限制阈值。
2. 提速替代研发
ECHA 明确指出各领域均存在替代方案。企业应利用 12 个月的常规过渡期(汽车行业为 36 个月)完成原材料切换与技术验证。
3. 加强合规检测
确保出口至欧盟的产品符合 0.1% 的限量要求。建议在原材料采购环节要求供应商提供成分声明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4. 妥善处理库存与报废
务必在 2027 年 5 月的截止日期前清理不合规库存,避免因库存过剩导致不必要的召回或产生违规废弃物。
5. 保持合规文件与供应链沟通
及时更新技术文件、符合性声明及安全数据表,并将限制要求准确传达至下游用户,确保从生产到终端销售的全链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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