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生态环境部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项目名称: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建设单位: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包括空分、煤气化、变换、酸性气体脱除、制冷及压缩、甲醇合成、硫回收、甲醇制烯烃、环管聚丙烯、气相聚丙烯、聚乙烯、EVA/LDPE共计12套生产装置;储运工程包括煤储存圆形料场,液体储罐,汽车装卸车鹤位等;公辅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动力站、废水暂存池、雨水监控池及事故水池、火炬气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恶臭气体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场、废水处理及回用装置、高含盐水处理装置、废碱焚烧设施、危废暂存间等。项目依托巴彦柴达木煤矿、输煤铁路、园区供水管线、输电线路、天然气输送管线、一般工业废渣填埋场、气化灰渣综合利用项目、新能源项目等。
本项目总投资218.8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04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32%。
项目建设规模为226万吨/年煤制甲醇装置(包括煤气化、净化、甲醇合成、硫回收等工艺装置)、90万吨/年聚烯烃、226万吨/年MTO装置(含OCC)、聚烯烃装置(2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环管)、2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气相)、35万吨/年聚乙烯装置、10万吨/年EVA/LDPE装置)。另外包括为工艺装置配套的空分装置和IGCC热电站,以及其它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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