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韩国雇佣劳动部正式发布第2026-26号公告,宣布对《化学物质的分类、标识及MSDS相关标准》进行部分修订。本次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此次调整旨在精准修补现行制度中存在的若干不足,通过进一步明确企业的相关义务,从而强化对劳动者健康的保护力度。
本次修订要点解析如下:
明确MSDS的适用范围与对象
第3条 (不适用物质)对“非适用对象”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仅以再混合方式制得的混合物,若用于转让或发生化学性质变化,仍需编制MSDS。
新增研究开发中间阶段生成的化学物质或混合物也纳入MSDS管理范围,堵住此前可能存在的监管盲区。
新增成品中若含有《产业安全保健标准相关规则》第420条第6号规定的特别管理物质时,也仍需编制MSDS。
强化外籍劳动者的防护和语言可及性
第5条(警告标签的附贴) 新增规定:若使用或处理危险化学品的劳动者为非韩国国籍的外籍劳动者,企业可额外附贴该外籍劳动者能理解的语言的标签。
同时保留了针对实验用试剂、出口产品等的原有例外条款,确保制度灵活性。
细化混合物的MSDS记载义务
第11条(编制原则) 新增规定:如混合物整体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管制,即便其个别成分含量未予披露,也必须在MSDS中记载该混合物的法定管制事项。
MSDS第15项“法律监管现状”包括
《职业安全保健法》下的监管;
《化学物质管理法》下的监管;
《化学物质注册及评价等相关法律》下的监管;
《危险物安全管理法》下的监管;
《废弃物管理法》下的监管;
其他国内及外国法规监管。
强调MSDS内容应持续更新 ,确保符合最新科学、技术信息及法规要求。
规范MSDS的提供方式与管理原则
第13条(转让及提供) 明确MSDS可通过包括韩国产业安全保健公团运营的MSDS系统(KMS系统)在内的信息通信网及电子文档提供,且提供方须确认接收方是否收到。
新增MSDS的“持续管理”原则,要求企业确保所记载信息始终合法、准确。
完善定义与引用法规
第2条(定义) 对“化学物质”进行更全面界定,涵盖元素 、化合物 、人为反应产物 、自然存在物质的化学变形 、提取或精制物等。
第16条(替代资料记载排除物质) 根据化评法施行规则的条文调整进行了相应修订。
企业应对建议
随着本次修订对MSDS的适用范围、撰写原则、提供方式及语言要求作出了更为严格和具体的规定,企业在化学品管理中的合规义务显著增强。
特别是:
混合物的管制信息必须完整披露,即使成分信息未公开;
外籍员工接触化学品时,需提供其可理解语言的标签;
MSDS需持续更新并记录管理过程,以应对监管检查。
上述要求对企业的化学品分类能力、多语言文件编制能力及系统化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057号
备案号:苏ICP备2026013520号-2 “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专栏—法律法规
电话:025-8799064
会员服务部:86918841
信息部: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苏公网安备32010502011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