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 文件号 | 工信厅联企业函〔2026〕236号 | 制发日期 | 2026-05-20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的决策部署,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生态共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工商联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深化拓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集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搭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交流、展示、服务、对接平台,通过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不断丰富拓展融通对接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更多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共同积极应对外部风险挑战。
二、活动时间
2026年5—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场对接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组织开展机器人、服务器、人工智能终端等重点行业对接活动(见附件1)。部分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结合本省重点产业链,组织开展全国性的融通对接活动,活动名称原则上统一为“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
(二)开展中央企业、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专场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务院国资委举办“走进央企”、闭门对接会等央企与中小企业系列对接活动,与央企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有效衔接,鼓励央企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带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全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等活动,发挥大型企业特别是产业链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助力中小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强链补链;联合全国工商联举办大型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系列对接活动(见附件2),推动大型民营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供应链体系;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以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对接和企业融通创新。
(三)各地分层次分领域举办形式多样的对接活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结合当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分层次分领域举办本区域融通对接活动,广泛集聚资源,推动健全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生态体系。包括但不限于:
1.依托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集群专场融通对接活动,持续畅通集群协作网络、打造全产业链条。
2.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资源库开展融通对接。各地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聚焦特色优势产业,组织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分领域组织专利转化对接系列活动,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供给,加速一批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实现产业化,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加快打造一批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样板企业。
3.依托数智化产业链供应链平台开展融通对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地方产业链供应链平台企业协同,基于平台汇聚、组织制造资源,实现市场订单、研发资源、生产原料等与中小企业精准匹配。加强与中小企业数智化转型工作的协同,鼓励开展“链式转型”专场对接,推动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开放数字系统接口,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实施标准统一的数字化改造。
4.依托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开展融通对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等部门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支持地方国有企业、链主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主动开放主业领域场景,举办系列供需对接活动,推出应用场景项目清单,吸引中小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创新性应用、验证,强化场景开放协同共享。
5.助力中小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外贸型企业专场对接活动,强化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产销合作、品牌推广,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助力中小企业开拓新市场,获取更多订单。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会活动力度,组织举办各类跨境撮合活动,精准对接海外客户资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协同机制,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对接活动取得成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及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发布活动信息,组织企业报名,推动全国范围内企业广泛参与。在平台上发布的对接场次数量及成效,将纳入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及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
(二)做好活动谋划。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聚焦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提前摸排大企业需求,广泛动员中小企业、相关机构参与,根据企业合作意愿以及能力匹配程度,确定预对接企业名单,做好会前沟通指导,提升对接精准度和成功率。要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产业集聚优势,做好对接活动的支撑保障。
(三)丰富活动形式。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注重将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与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服务、数智化转型、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等工作相协同,邀请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投融资机构、数字化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专利发布、路演展示、投融资对接、人才供需对接等活动。鼓励探索将党组织联学共建,与企业间、校企间的参访交流、融通对接结合起来。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做好活动信息报送工作,于6月末、12月末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填报“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成效,并于12月20日前将对接活动统计表(附件3)盖章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版发至cxfwc@miit.gov.cn)。重要活动举办后,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和成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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