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编、1242条、16万余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又一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8月15日起施行。从“法”到“典”,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法典化”时代。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石化行业如何在挑战之中寻得机遇,更好地推进绿色转型?《中国化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环保领域专家、律师、第三方服务机构及石化企业。
“一典统领”:从分散立法到系统集成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世界首部强调“生态”理念的环境法典。推动生态环境法律从分散立法到系统集成,是《生态环境法典》最大的亮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立法持续提速,已构建起覆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领域的法律体系。多位受访者不约而同地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体系化、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
《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10部生态环境法律同时废止,另有多部法律法规择其要纳入。在《生态环境法典》审议通过当天,另有重磅消息传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设“生态环境法”部门。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此举背后的深意在于:生态环境保护将迈入“统规则、统体制、同责任、促协同”的新发展阶段。
上海益驰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马立强谈道,现行的生态环境法律条例,存在条款交叉重叠、监管空白、规则冲突等问题。《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将分散于单行法的规范整合为统一体系,覆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绿色低碳转型等全领域,同时针对新污染物、碳减排等增设专门章节,解决了单行法之间衔接不畅的问题,实现了生态环境治理规则的系统性与一致性。
他还谈道,此前,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职责边界模糊,存在“九龙治水”现象。《生态环境法典》通过多项制度构建了协同监管闭环。如第18条提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监管职责;第23条提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相比之下,原有法规仅对部分部门职责做原则性规定,未形成从责任划分到执法落地的完整链条。”马立强说。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黎照提出,与原来相比,《生态环境法典》更具合理性和科学性。她举例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小废品收购站无资质运营的处罚底线与大企业相同,实际执法时很难推进。而《生态环境法典》根据不同违法主体,区分了惩罚力度。
自《生态环境法典》发布后,石化行业掀起学习热潮。不少石化企业表示,希望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协会能强化宣贯力度、拓展宣贯深度,为企业精准落实提供指导。
近日,安徽铜陵市华兴化工公司开展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公司通过布设主题宣传展板、邀请环保专家开展管理人员专题知识培训,全方位开展主题宣教。
红线升级:合规管理不容侥幸
文黎照在接受采访时特别强调,石化行业必须关注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大部分环境违法行为的追责期由2年延长至5年。
“追责期延长,意味着违法成本提高。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和合规管理能力,切忌抱有侥幸心理。”文黎照进一步介绍,《生态环境法典》增加了非逃避监管,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法律责任,并增加多种违法情形下,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双罚制”。固体废物监管更趋理性,比如跨省利用的备案制改为报送制。新污染物管控倒逼企业排查从原料到产品的全链条风险。“对于企业而言,合规管理能力将直接决定能不能活下来、走出去。”文黎照指出。
《生态环境法典》构建了全维度责任体系。据马立强介绍,原有环保法规以行政罚款、停产整治等行政责任为主,责任覆盖范围有限。《生态环境法典》构建了“行政+民事+刑事+信用”的全维度责任体系,例如,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构建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体系等,彻底改变了原有责任体系的单一性与滞后性。与此同时,《生态环境法典》还强化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当合规管理面对的不再是碎片化的执法检查,企业需要做的是,加强全链条绿色管理。”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产品碳足迹认证中心主任范儒强调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性。
浙江凤登绿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章磊表示,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责任边界将扩大。以危险废物处置为例,以前,产废企业把危险废物交给处置单位后,主要责任也随之转移。现在,产废企业要对处置方资质、处置过程合规性承担一定责任。这有利于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无资质处置、以利用为名行倾倒之实等“灰色处置”“黑色处置”的生存空间将被大幅压缩。
面对趋严的监管体系,石化企业最直接、有效的应对思路是: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等融入企业经营决策。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国建认为,企业的管理理念要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防控,加强全流程监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通过建立终身责任制,全面排查历史遗留问题,完成闭环整改;从源头防控环境风险,坚决杜绝违法排污、违规操作;完善台账、监测、审计、追溯体系。章磊同样提出,将《生态环境法典》的要求融入企业健康、社会、环境(HSE)管理体系,关键在于对齐颗粒度,包括建立完善的管理台账和信息化追溯体系。
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向社会公众展现环保实践成效、传递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窗口。“《生态环境法典》对依法披露提出具体要求,并提高罚款数额。上市公司、央企、国企等同时接受证监会、国资委的监管。这将更大程度杜绝数据‘漂绿’、报假等现象。”文黎照指出。
此外,汪国建还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石化行业细分标准,避免监管“一刀切”。同时,加强跨区域协同监管,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碳管理升维:“合规成本”变“战略资产”
法律天然具有滞后性,但“绿色低碳发展”这一编,写进了未来。“双碳”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生态环境法典》推动“双碳”战略从政策引导上升到法律义务,填补了法规在市场化减排领域的空白。
“从国际经验看,碳市场让许多企业通过超额减排获利,也有企业因超额排放亏损。《生态环境法典》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地位。这意味着,在国内,碳资产从‘合规成本’转向‘战略资产’的拐点正在形成。”范儒强调,迎接这一变化,企业必须走出“花钱买配额”的消极心态。碳管理能力将成为衡量企业优劣的新维度。领先企业可通过节能减排创造碳资产,落后企业则可能因高碳成本而面临淘汰。
范儒进一步解释,《生态环境法典》增强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强制性、透明性,倒逼企业将碳排放纳入日常管理。同时,随着减排总量逐年收紧,配额将日益稀缺。生态环境部批量出台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方法学,预示着全国温室气体自愿性减排市场的活力有望提升,碳排放权价格预期看涨。企业节余的碳配额不仅可用于抵消碳排放,还能出售获取收益,这将推动碳资产从“合规成本”转为“战略资产”。“在此趋势下,碳期货、碳基金等金融工具会陆续推出,企业要建立碳交易团队,制定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策略,应对碳资产相较传统固定资产价值波动大等难题。”范儒提示。
今年,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实施,“碳关税”大棒落地。对此,范儒强调了碳足迹管理的重要性,并建议企业从4方面做好准备。一是建立全生命周期碳核算体系,并引入第三方验证。二是优化供应链并实施绿色设计,在设计阶段将回收、可降解性等纳入考量。三是利用数字化工具提升透明度,为碳足迹披露和监管审核提供可靠数据。四是关注国际政策和标准,提高市场准入能力。
展望未来,范儒认为,将主要呈现三大发展趋势:首先,企业将同时面对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产品的碳足迹认证、供应链碳信息披露以及循环经济相关认证等多层级的认证要求,需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来确保认证口径一致。其次,碳核查将从年度审计转向实时监测,企业可利用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自动采集和分析,更好地满足监管要求并及时发现减排机会。再次,碳资产将走向金融化,碳债券、碳资产抵押融资、碳资产回购和碳资产托管等碳市场融资工具将为碳资产创造估值和变现渠道。
全国碳市场建设提速,石化行业入围在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从石化企业的反馈来看,其高度认同碳资产从“合规成本”转向“战略资产”的观点,并已着手准备。
汪国建提出,碳管理能力将决定企业未来的发展空间,影响产能空间、市场准入、估值水平与融资能力。申兰华已从培育碳人才、建设核算体系、开发绿色低碳产品等方面布局。章磊则提出,真正在碳减排方面有实质性投入的企业,其碳资产的价值会逐步显现。未来,碳数据将成为企业信用的代表,越是经得起检验的碳数据,越能在供应链中赢得话语权。
在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天伟化工厂乙炔党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着力营造人人参与环境整治、携手共建美丽厂区的良好氛围。图为该党支部党员正在清理厂区绿化带杂草。
破局之道:短期阵痛换取长期主动
《生态环境法典》在法律层面强调了能源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性,并对石化行业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多有部署。这与党中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的战略部署高度契合。石化企业普遍表示,行业正式进入依法绿色、强制低碳、长期稳定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如何在发展浪潮中突出重围?答案则锁定在技术创新。
马立强就此提出了一个企业都绕不开的话题:成本。短期来看,成本压力势必增加。企业改造生产工艺将推高运营成本,部分中小型企业可能还会面临生存压力。长期来看,技术升级将提升竞争力。清洁生产、节能低碳技术的应用,将帮助企业降低原材料消耗、减少能源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新污染物替代等研发工作可能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范儒持相同意见。她表示,企业投入资金用于节能技改,可降低能耗和碳配额的财务支出,在碳价上涨时还可创造长期收益。以炼化一体化企业为例,其规模效应和先进工艺拥有成本优势,通过低碳改造可获得更多市场份额。国际油价的不稳定性增加了传统燃料的盈利风险,企业要加快转向高端化学品和生物基材料,争取更大的利润增长空间。
“短期成本是真实的,长期收益也是真实的,关键是企业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战略定力。”章磊表示,“企业内部首先要达成绿色转型不是负担,而是壁垒的共识。那么,短期成本将不再是阻力,而是通往长期价值的‘过路费’。”
凤登绿能主动探索出“技术驱动+规模降本+价值兑现”的转型路径。连续多年,凤登绿能持续把营收的相当比例投入技术研发。第三代“危险废物制高值化学品绿色低碳技术”产出的高纯氢、碳酸氢铵等产品的经济价值已覆盖处置成本,甚至有正向贡献。在技术路线跑通后,规模化是降低成本最有效的手段。随着上虞、山东和江苏等地的项目陆续落地,产品的绿色溢价将开始兑现。章磊还透露,已有客户因看中凤登绿能的技术优势和绿色产品,主动提出合作。值得一提的是,凤登绿能的前身是兰溪化肥厂。2006年以前,也面临过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困境。
汪国建认为,企业可分阶段制定转型计划,平衡成本与收益。短期坚持分步投入、重点突破,优先实施水循环、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高效能设备替代等见效快、回报高的项目。中期积极争取绿色信贷、技改补贴、碳减排收益,缓解资金压力。长期通过技术创新与资源循环,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产品溢价、规避合规风险,实现绿色投入—降本增效—持续升级的良性循环。
多位业内专家还建议,企业要善于借助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的力量。石化企业也流露出期盼更多政策支持的呼声。章磊表示,希望管理部门在绿色金融方面给予支持。汪国建呼吁,加大绿色技改补贴、税收优惠、绿色信贷支持力度。
《生态环境法典》还多次提及循环经济,鼓励生产者在产品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各环节承担责任,并将“新三样”的回收与利用纳入范围。
“循环经济是实现深度减排的关键路径。”范儒建议,石化企业建立精细化的废弃物监测和碳核算体系,并联合上下游开展跨行业减排与资源利用,共建协同减排项目,分享减排收益。
从“多法并行”到“一典统领”,折射的是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定步伐。于石化行业而言,难,是真实的,机会也是真实的。读懂《生态环境法典》,学会的是“生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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