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应急管理部在国家应急指挥总部新闻发布厅举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副司长刘丽在会上介绍,当前化工非法生产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特点:为了追逐暴利罔顾安全、隐蔽性强、具有链条性特征。她提到,将推动依法强化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从严追究责任;加强社会共治,持续强化宣传警示,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并点名山东等地对举报非法生产的举报人给予了最高40万元的重奖。
刘丽表示,去年以来,受到化工市场行情波动、利益驱使等多重因素影响,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铤而走险,非法生产化工产品,一度造成非法生产事故抬头,形势严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通过部署专项排查整治、挂牌督办、警示曝光等,推动各地区查处打击了一大批非法生产行为,并公开发布了4批次共15起典型案例。
当前化工非法生产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特点:
一是为了追逐暴利罔顾安全。比如,去年以来,农药原料2-硝基-3-甲基苯甲酸,价格一度大幅上涨,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催生了一些非法生产,去年河南新乡“7·23”事故、今年山西朔州“2·7”事故都是非法生产同类产品,用到的硝化工艺风险比较高,容易引发爆炸,现场设施、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完全不具备安全条件。
二是隐蔽性强。大部分非法生产处心积虑逃避监管,往往藏匿于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废弃场所、监管薄弱地区,有的“挂羊头卖狗肉”进行伪装,比如山西朔州这个窝点就是以生产饲料为名,很难被发现。有的“流窜作案”,比如2024年山东鄄城非法生产窝点“1·20”爆炸事故,就是先后换了2个省、3个生产场所。
三是具有链条性特征。在各地区查处的一些案件中发现,非法窝点往往关联着原料、技术、场地、设备提供方和产品购买方等上下游,需要相关地区和多个部门协同发力,才能有效铲除。
刘丽强调,化工非法生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强化以下措施进行重点整治:
一是持续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特别是充分发挥县乡等基层“前哨”作用,采取网格化方式,对重点区域、可疑场所开展常态化摸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查处。
二是注重发挥科技化、信息化作用,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手段,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监测预警等创新场景应用,提高打非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是推动依法强化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从严追究责任。加强追根溯源,对非法生产利益链条上的各个环节,一并倒查处置。这里也做一个提示,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刚刚发布了公告,将3-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将实施安全许可监管,请有关地区和企业特别注意要落实相关要求。
四是加强社会共治,持续强化宣传警示,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动员社会举报非法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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