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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微塑料限制法规
作者:国别贸易投资环境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6-06-16

2026年6月1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并发布了委员会条例(EU) 2026/1168,对REACH法规附件XVII第78条关于合成聚合物微粒(微塑料)的投放市场限制进行了针对性修订。新条例在扩大特定豁免范围的同时,收紧了另一项豁免条件,以更精准地实现减排目标。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扩大药品豁免范围

  根据原REACH附件XVII第78条第4款(b)项,人用药品和兽药产品中的微塑料可豁免投放市场禁令。但原措辞未能明确涵盖用于临床试验及相关非临床安全性测试的药品。

  本次修订明确将上述用途的药品纳入豁免范围,使豁免范围与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在REACH委员会中的初衷保持一致。

  2.新增PPORD研发用途豁免

  原豁免条款仅规定工业场所使用的微塑料可免于禁令。但实践中,产品与工艺导向型研发(PPORD)也可能在医院、大学等非工业场所进行。

  为此,新条例在第78条第4款中新增(g)项,豁免每年用量不超过1吨、用于PPORD的合成聚合物微粒的投放市场限制,无论研发活动是否在工业场所内进行。

  3.收紧固体基质嵌入豁免

  原第78条第5款(c)项规定,如果微塑料在最终使用过程中被永久嵌入固体基质,则可豁免禁令。但在短期使用场景中,该豁免无法有效实现减排目标。

  本次修订明确该豁免仅适用于预期最终使用持续时间达到一年或更长的情形。为给企业留出产品重配、库存处置等调整时间,该条款的修订自2028年6月22日起适用。

  条例(EU)2026/1168将于其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20天正式生效,除固体基质修订推迟至2028年外,其余规定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来源:商务部   编辑:明素荣   初审:谢强  审定:马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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