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7日,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就综合法案VI一揽子计划达成政治协议。该协议旨在简化化妆品、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CLP)以及欧盟肥料产品的法规要求。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化妆品法规改革——修订(EC)第1223/2009号法规
加速淘汰有害物质:含有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物质的化妆品,其退出市场的时限将比原提案进一步缩短。禁令生效后,企业须在6个月内停止将相关产品投放市场,并在12个月内完成现有库存的撤柜(原提案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
豁免申请机制:企业可申请豁免,申请须在禁令生效后12个月内提交;若申请被驳回,产品须在3至9个月内退出市场。
纳米材料通报:恢复含纳米材料的化妆品在上市前向欧盟委员会进行通报的要求,但取消了原先需提前6个月进行预先告知的规定。
替代分析指南:欧盟委员会将在法规生效后一年内,制定关于有害物质替代分析的技术指南。
二、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改革——修订(EC)第1272/2008号法规
标签可读性:面向公众销售的化学品,其标签文字的x字高(小写字母高度)不得小于1.2毫米;对于容量不超过125毫升的小包装,可降至不低于0.9毫米。
数字标签:对于容量不超过10毫升的极小包装,允许以数字标签形式提供部分标签要素(危险象形图除外)。
更新时限:当物质分类被更严格地调整时,供应商须在15个月内完成标签更新。
适用日期:欧洲议会已将大部分修订条款的适用日期推迟至2030年1月1日。
三、肥料法规改革——修订(EU)第2019/1009号法规
简化监管:对欧盟肥料产品法规进行简化,以支持农民和行业的创新。
危险物质注册:对于具有统一分类且被认定为特别危险的物质,仍保留其注册义务,而并未将其完全简化为标准的REACH注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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