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文件号 | 制发日期 | 2026-07-04 | |
循环经济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十五五”时期,循环经济的战略价值、产业价值、生态价值愈发凸显,已经成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培育绿色增长动能的重要力量。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系统擘画了未来五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补齐了循环经济发展制度短板、厘清了全链条发展路径,为“十五五”时期我国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聚焦全链落地,全域统筹五大主攻方向
(一)锚定源头减量,分层管控压实资源节约底线。“十四五”时期,我国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取得积极成效,2025年,我国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2年提高约7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大幅下降。但面对资源约束趋紧与碳达峰压力叠加的现实挑战,系统性、深层次的资源节约需求依然迫切。《规划》立足全生命周期理念,从产品、重点行业、全社会三个层级全面筑牢减量化基础。在产品端推行绿色设计、推广节能节材工艺,从生产环节减少原材料消耗及废弃物产生;在行业端聚焦高耗水、高耗能、高固废排放领域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引导产业降耗减废;在全社会倡导简约绿色消费,遏制过度包装、奢侈浪费。
(二)聚力多元转化,全类打通固废资源化利用路径。“十四五”时期,我国资源综合利用能力稳步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57%,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8%以上。但传统“城市矿产”循环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动力电池、风电、光伏设备等“新三样”固废回收利用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立足新形势新变化,《规划》在巩固传统品类利用成果基础上,将“新三样”等固废纳入循环利用版图,分类搭建差异化资源化技术及产业路径。强化工业固废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稳妥推进规模化消纳利用;大力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进绿色建材生产应用;加快规范化回收和精细化拆解,充分释放“城市矿产”利用潜能;完善“新三样”等固废报废管理制度、明确处置责任、健全回收网络,提高规范化回收利用水平。
(三)拓宽复用路径,多源赋能产品再利用提质扩容。“十四五”时期,我国在产品再利用领域取得初步进展,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有提升空间。《规划》多措并举盘活存量资源,统筹国内国外两个渠道,围绕海外再生原料进口、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电产品再制造、二手商品流通四大抓手做大再利用产业。一方面稳妥规范海外优质再生资源有序进口,补充国内资源供给;另一方面提高再生材料在汽车、家电、日化等领域应用比例,提升国内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水平。同时,提升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水平,完善工业机器人、航空等新型高端装备再制造产业体系,规范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市场。多措并举延长产品使用寿命,推动再利用从小体量零散修复转向市场化、规模化发展。
(四)织密回收网络,分类归集畅通资源循环脉络。“十四五”时期,我国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全国已建成回收网点约15万个、大型分拣中心约1800个,“互联网+回收”、智能回收箱等新模式加速普及。但回收网络仍存在衔接不畅、重点品类闭环回收链条不完整等突出问题。《规划》分类完善收储运布局,区分产业源废弃物、社会源废弃物、重点品类构建完善回收体系。工业领域加强全过程闭环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压实企业责任。农业领域提升收集转运能力,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社会生活领域健全网点+分拣中心层级布局,深化“互联网+”新模式发展,加强AI深度应用。同时,围绕废钢、废有色金属等大宗再生资源,废旧动力电池、风光设备、算力设施等重点品类搭建专业化闭环回收体系。
(五)推动产业升级,全链培育循环经济新质生产力。《规划》以产业升级为主轴,从布局优化、技术研发、行业监管、服务业壮大四个维度协同发力,培育循环经济新质生产力。在产业布局上,摸排项目产能布局情况,建立产能预警与调控机制,分领域加快培育规模化、专业化骨干企业。在技术研发上,加大智能分选、精细拆解、高端再制造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力度,开展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以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在壮大循环经济服务业上,支持建立专业化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机构,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推动循环经济向“制造+服务”融合转型。在行业监管上,加强市场准入管理,落实企业信用评价,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健全制度体系,集成多维保障落地成效
(一)抓实法治筑基,强化循环经济发展刚性约束。《规划》系统推动循环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与配套制度修订完善,进一步压实生产者责任延伸等法定权责。同时,鼓励各地立足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出台地方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制度,构建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把发展要求转化为硬性制度规范,持续夯实行业长效监管底线。
(二)夯实标准引路,打通再生产品市场化堵点。《规划》推动成立全国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构建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回收利用等全链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引领。支持将典型循环经济行为纳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及碳普惠体系,推动与国际相关标准和认证衔接互认,实现标准制定、产品认证与市场采信的有效衔接,从制度层面推动再生产品市场化应用。
(三)完善统计评价,夯实产业发展数据支撑。《规划》提出完善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健全行业及重点企业分类评价制度,支持行业协会等开展常态化产业运行分析与发展研判,构建数据可查、成效可评、趋势可测的统计评价体系,为循环经济精准施策、科学治理筑牢数据根基。
(四)综合施策赋能,激活产业市场内生动力。《规划》加强综合性政策支持,用好各级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反向开票”、绿色信贷等多元政策工具,着力培育龙头企业,促进行业提质增效。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复杂难用大宗固废、工程建筑垃圾付费处理,推动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双向发力,构建政企协同、良性循环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汇力之所举,聚智之所为。《规划》重在落实,贵在实干。“十五五”是我国循环经济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飞跃的关键时期,社会各界当同心同向、担当作为。政府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宣传引导,优化营商环境,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企业发挥主体作用,落实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行业协会当好桥梁纽带,加强行业自律,做好服务引导,及时反映行业诉求,协助政府科学决策。科研机构加强基础研究,开展重大技术工程攻关,提升工艺装备水平。社会公众积极践行循环经济理念,自觉养成节约资源、绿色消费的生活习惯,一道为循环经济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朱黎阳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长,端木祥慈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战略规划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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