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西坝中队在215国道开展日常勤务检查,查获一辆未按规定配备随车押运员的柴油危化品运输车,及时消除一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月9日,执勤民警在215国道对过往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逐一核查营运资质、车辆安全保障情况。检查过程中,号牌为川AL***0的柴油槽罐运输车引起民警注意,该车驾驶室仅有驾驶员一人,全程未配备专职随车押运员。
民警介绍,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极高。危化品车辆行驶途中若出现罐体渗漏、车辆故障等突发险情,驾驶员需要专注操控车辆,无法分身开展应急处置。缺少专职押运员,意味着突发事故无法第一时间处置,极易引发燃爆事故,社会危害性极大。
本次违法行为依据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处置,按照法条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整改。
现场处置详情:
对车辆驾驶人开展严厉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单人运输危化品的法律后果与安全风险;
当场责令驾驶人联系所属企业,立即补齐持证随车押运人员,车辆整改到位前禁止上路;
固定全部违法证据,将该案移交治安管理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乐山公安交警表示,后续将持续加大国省道沿线危化品运输车辆巡查整治力度,聚焦未配备押运员、超限超载、违规通行等高频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整改一起。
一、安全法:未配备押运员罚款力度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喷涂或者遮挡、拆除警示标志,或者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按照要求配备押运人员;
(三)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可知,新规实施后,危化品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配备押运员,将面临重罚。
二、押运员为何频频“缺席”?
配备随车押运员早已是行业的共识,但是,为何不配备押运员的违规案件却屡禁不止呢?绝大多数情况是为了节省成本而故意违规。
物流企业为节省一名押运员的工资,有时候明知故犯。司机则因路途较近等原因,故意不配备押运员。
但是,押运员“缺席”的危化品运输车,往往侥幸上路却被逮个正着,因小失大。
三、不配备押运员的三大危害
危化品运输车不配备押运员,绝不仅仅是节省一个人力成本那么简单,它会直接让整辆车的安全防线出现巨大漏洞,引发从运营违规到公共灾难的连锁风险。
1.安全监控完全缺失,无法预警与初期处置
押运员的核心职责是在运输途中全程监控货物状态与车辆状况。没有押运员,就意味着:
泄漏、起火等异常无法被及时发现。
初期应急处置完全空白。一旦发生事故,仅靠司机一人难以有效执行堵漏、灭火、疏散等操作,极易错过黄金救援时间,导致小问题演变成大灾难。
2.违法违规运输风险激增
押运员的另一重要职责是监督行车安全,确保合规运输。缺少监督,司机单人驾驶可能导致:
疲劳驾驶、超速、违规停靠等高风险行为增加。
行车路线可能偏离规定路线,进入禁止通行区域。
3.事故后果与影响极其严重
危化品事故往往具有突发性、扩散性和高致命性。无押运员随车,会成倍放大事故的破坏力:
人员伤亡:极易导致包括司机、救援人员及周边民众在内的重大伤亡。
环境污染: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可能对土壤、水源造成长期甚至不可逆的生态破坏。
社会恐慌与巨额损失:事故会引发公众恐慌,造成交通瘫痪、区域封锁,带来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成本。
总而言之,危化品运输车上的押运员是不可或缺的“安全卫士”。这一岗位的空缺,意味着多重安全防线的失效,是对公共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057号
备案号:苏ICP备2026013520号-2 “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专栏—法律法规
电话:025-8799064
会员服务部:86918841
信息部: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苏公网安备32010502011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