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 文件号 | 工信厅办函〔2026〕411号 | 制发日期 | 2026-08-26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发挥典型案例引领带动作用,及时推广各地创新做法和技术产品,现集中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工作共包括7项典型案例: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能源应用典型场景与案例、信息通信行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全国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等。其中,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由多部门联合开展,具体申报要求将在后续部门联合发文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地区、行业、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资料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
三、征集程序
申报主体按本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地通信管理局等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案例报送至部内相应主责司局。后续,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典型案例申报、推荐、评审工作中,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不得要求申报主体多头重复报送材料,不得随意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向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8月26日
附件:
1.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2.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3.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4.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能源应用典型场景与案例申报要求
5.信息通信行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6.全国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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